若不是翻着手头的相册,看着这些那些依然清晰鲜活的影像,或许我已经逐渐忘记自己在生命的头二十年里,走路过多少地方看见过什么河流穿越过多少路口想念过什么人了吧。
旅途的意义,在于生命的行走。
不断地奔波于不同的城市乡镇,穿梭于形形色色的人群,看着他和她的微笑痛楚,如路人般以一种旁观者的姿态,见证着城市变幻人情冷暖,于己,有关无关,都只是些故事里的事。
想念徽州乡村的夜月,那个一袭红衣的女孩和远方朦胧的山色。
一如想念大一那年十一算作是旅行又不算是旅行的乌镇之行。模模糊糊的记起那天淅淅沥沥的小雨,比之穿镇而过的运河和老屋桥廊更令自己魂牵梦萦。
天气又开始毫无征兆的慢热起来,像是一夜之间踱回夏季。我的夏天只剩一半,拉长的记忆在那一纸一纸的相片里晃晃荡荡。
琴键按触的声音,kiss the rain,湿了一半的是雨季。